專科甄審
兒童胸腔指導醫師設置辦法
(第四屆第七次理監事會通過97/12/27)
- 台灣兒童胸腔醫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提昇國內兒童胸腔專科醫師訓練品質,以及因應各訓練中心 之教學師資需具備專任指導醫師兩名以上,特定訂指導醫師制度。
- 兒童胸腔專科指導醫師申請審查具備資格: 本學會認可之專科醫師,須取得本學會兒童胸腔專科醫
師資格滿三年。兒童胸腔專科醫師資格取得時間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後者,應同時符合下列條
件1.、2.;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前者,需符合下列條件1.。
- 在經本會認可之兒童胸腔專科醫師訓練中心擔任三年以上兒童胸腔之臨床指導工作,兼任者可認 列年資折半計算。具有豐富之經驗,而被認為具兒童胸腔專科專長者。
- 取得兒童胸腔專科醫師後,最近六年內曾在台灣兒童胸腔醫學會雜誌或與兒童胸腔醫學有關之 SCI雜誌之原著一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或被接受)論文。綜合評論可以1/2篇數折計、 病例報告以1/3篇數折計。
- 申請日期為每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2012年申請日期為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 報名繳交資料如下:
- 台灣兒童胸腔醫學會指導醫師審查申請表
- 指導工作年資證明(請附該訓練中心證明文件)
- 98/1/1以後取得兒童胸腔專科醫師資格者,另附論文抽印本或影本。
- 審查結果由本會通知,通過審查者繳交證書費壹仟元整後,發給兒童胸腔專科指導醫師證書。
通過認定之指導醫師
指導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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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志 | 李昱聲 | 許嘉琪 |
何文佑 | 王德明 | 吳冠勳 |
宋文舉 | 鄭玫枝 | 曾馨誼 |
林清淵 | 張瑞幸 | 陳秀玲 |
徐世達 | 吳俊仁 | 黃亮迪 |
謝武勳 | 黃新純 | 賴申豪 |
黃健燊 | 許績男 | 蔡明志 |
陳家玉 | 鍾美勇 | 江明洲 |
呂克桓 | 蘇本華 | 蔡易晉 |
曹龍彥 | 王玠能 | 曹珮真 |
邱漢堯 | 呂立 | 吳恩婷 |
謝凱生 | 張正成 | 農寶仁 |
牛震廣 | 于鴻仁 | 蘇有村 |
陳英堯 | 徐仲豪 | 黃原逸 |
彭純芝 | 鄭名芳 | 穆淑琪 |
黃碧桃 | 徐任甫 | 戴任恭 |
黃永豐 | 簡光仁 | 王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