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甄審

參訓者須具備中華民國醫師執照,並完成三年兒科專科醫師訓練之醫師,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 為期兩年,包含兒童胸腔專科各方面之訓練。訓練完成後,可參加 專科醫師甄審 ,定期每年舉辦乙次,考試內容為筆試及口試,並以第一作者發表原著論文乙篇至本會期刊,方可取得資格,每六年換證一次 (須有足夠學分數)。 兒童胸腔指導醫師訓練醫院另有設置辦法。

學會更名後,專科醫師證書相關事宜

1.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於(105/7/6)開會決議:效期內之原「台灣兒童胸腔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依然有效。
2.若有會員擬在效期內換發更名後「台灣兒童胸腔暨重症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需收取300元之補正工本費,效期維持原效期不變。
3.證書到期,一律換發本會更名後之新名稱證書,即「台灣兒童胸腔暨重症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費用2000元。
4.因應更名,本會特發函給所有繳清會費的會員,說明「台灣兒童胸腔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等同「台灣兒童胸腔暨重症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請妥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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